11月1日起,《刑法修正案》正式实行。值得关注的是,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,譬如将在微信、微博发布假消息,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,试图通过医闹获利,校车、客车紧急超员、超速,私藏恐怖主义书本,虐待老幼病残等9种容易见到行为,列入刑事处罚范围。
近年来,子女虐待老人、父母对孩子施暴的案件不断被揭秘,老幼病残者的权益保护面临尴尬。《刑法修正案》增加一款规定,即: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患病的人、残疾人等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的人,虐待被监护、看护的人,情节恶劣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,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。有一种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智择优专家表示,该规定是为了加强对老幼病残者的保护力度,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。下月起,不单是婴幼儿,假如监护人对老年人、残疾人进行虐待、施暴,不光是被批评教育、行政拘留那样简单,那些行为恶劣的,会被依法判刑坐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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