旱年频繁。平均每1.5年就有1年全自治区性春旱或秋旱或夏旱,紧急风险农业稳产高产。
旱期长,范围广,风险重。1963年有13个县持续7—8个月的降雨量比长期同期偏少1成至1倍,全自治区受旱作物面积达155.2万公顷,占耕地面积的63%。
旱年多为连续出现。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全自治区性干旱即称为旱年的话,则1957—1980年间共有16个旱年,其中连续出现的有12年,占旱年总数的75%。但在同一年内相继出现全自治区性春、秋旱是那一年的只有3年,仅占旱年总数的20%;相继出现全自治区性春夏旱的仅有1972年 ......